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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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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及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昆明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文件为主线,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为切入点,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道路运输行业的持续稳定为目的,切实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道路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晓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杜林杠(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加全(市城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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