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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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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6〕79号
市直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陇南市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陇南市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陇南市部门统计管理工作,保障部门统计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政府统计的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甘肃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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