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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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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工商办[2006]14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工商办[2006]141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局、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哄抬农资价格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次市场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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