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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330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330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泉港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泉港政[2006]地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泉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9.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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