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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6]50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第120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北京市合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合同监管工作,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合同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本市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市场主体依法签约、履约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呈现出履约率低以及投诉、诉讼和仲裁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加盟连锁、技术转让、投资、招聘等方式进行合同欺诈,这些案件涉及面广,受害者多为弱势群体,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同时,一些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合同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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