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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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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06〕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效地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紧迫性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市的墙体材料一直以实心粘土砖为主,不仅毁掉了大量耕地,耗费了大量能源,也不利于保护环境。自《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下发后,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依法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墙体材料革新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据统计,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耗用泥土资源达240多万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1200亩,同时,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消耗9.6多万吨标煤。如果实心粘土砖生产得不到抑制,将占用大量耕地,耗费大量能源,加剧我市耕地和能源供需矛盾。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如今新型墙体材料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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