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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价函[2006]389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粤价函[2006]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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