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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14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6
【实施日期】 2006-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频繁出现局部地区雷电、冰雹、大风、短时强降雨等突发性气象灾害,为进一步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提高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突发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紧急异常气象专项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21号)和市政府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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