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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无证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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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丹政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实施日期】 2006-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无证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9号令)的规定,为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做好无证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现将我市无证非煤矿山企业关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对全市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9家无证非法开采的非煤矿山(名单附后),依法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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