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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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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建函工[2006]434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实施日期】 2006-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为了贯彻建设部《 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81号)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规范施工许可行政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法定制度,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工程建设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格履行施工许可审批程序,规范关于施工许可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告知行为。施工许可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准予或不准予施工许可的决定,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发放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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