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法治淮安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淮安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法治江苏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2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淮安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密切、最广泛地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目前,我国80%以上的法律法规要靠行政机关去实施。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淮安,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市委《法治淮安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动员部署,认真研究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培训,适时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也要看到,我市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建设法治淮安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和与民争利、失信于民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淮安的关键环节,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紧紧围绕淮安“十一五规划”目标,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加快淮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二)基本目标。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体制,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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