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发[2006]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溧水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溧水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我县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现就我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新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全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统筹部署,稳步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把握政策界限,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 二、治理重点 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纪律和行政等手段,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