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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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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实施日期】 2006-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 市城市管理局《东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
 
 
 为保障我市燃气市场稳定,加强对燃气供应情况的监管,确保燃气供应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特制定以下燃气供应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市燃气供应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燃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燃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贸局、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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