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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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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13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实施日期】 2006-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南宁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6年南宁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经历了几次强降雨过程,各县、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特别是受今年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减弱形成的低压环流和强盛的西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7月15日—18日,全市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甚至特大暴雨,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几次强降雨发生的洪涝灾害,全市有568户倒塌住房978间,其中有230户是全倒户。对于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7月20日,召开了全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年底前完成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为了按时完成我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任务,确保灾民在2007年元旦前搬入新居,根据民政部颁布的《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和7月20日召开的“全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南宁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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