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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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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8号),设置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  一、职能调整

  (一)承担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划入市卫生局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增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四)增加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五)增加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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