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6年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6年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行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省科技厅决定在我省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领域中,选择技术创新体系较为健全、持续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符合云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年总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73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名单详见附件)。
  2006年进行动态监测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是依据已认定的299家高新技术企业向省科技厅上报的2005年度主要技术经济统计数据,结合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筛选确定的。通过动态监测,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情况,突出重点、有效推动、加强示范。同时,在省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中,对进入动态监测名单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或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或认定。该项工作的开展,旨在推动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和增强竞争力,为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头作用。
  进入动态监测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将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技术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公布。
  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域内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积极关注和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济发展情况及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和开展重大科技活动情况,对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积极组织向省科技厅申报。

云南省科技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2006年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名单
特别声明
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经允许转载的,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作者所有。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