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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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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今年十月在我市举办。这是一次全省的体育运动盛会,也是展现襄樊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凝聚力的好机会。为了以完善的城市功能,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省十二届运动会的召开,现就加强市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此次安排进行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四大类,共计36项(详见附表)。具体项目为:
  (一)阶段性维护工程。包括市区重要广场、人行天桥维护、主干道果皮箱更换、汉江一、二桥梁维护、街道鲜花布景等共12个项目。
  (二)正常维护工程。包括主要干道绿化工程、路灯维护、主要景点检修、地下通道维护、电话(报刊)亭更新、支路路面维护等13个项目。
  (三)计划外新增建设工程。包括出口路路灯安装、重点景区景观灯更新、襄樊机场路刷黑等9个项目。
  (四)计划内建设项目配套工程。2006年城建计划内重要道路建设的配套项目,包括中原路、春园路、前进路及东风基地一、二、六号路绿化、标线及路灯配套等工程。
  二、工作主体及工作时限
  为切实做好以上工程建设任务,决定对上述建设项目采取分工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及完成时限为:
  (一)资金筹措主体。阶段性维修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筹资;计划外新增建设项目、计划内建设工程配套项目所需资金,除襄阳区外,由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筹资;正常维护项目所需资金,由各管理单位筹资。
  (二)项目实施主体。城市绿化,广场维护,道路鲜花布景等项目,由市园林局组织落实,赵新建同志负责;人行天桥维护,市区亮化,电话亭更新等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落实,陈东灵同志负责;人民路与长虹路交叉口地下通道维护,由市人防办组织落实,文廷全同志负责;公交站棚更新项目,由市交通局组织落实,邓卓海同志负责;邓城大道(襄新路口)至机场入口路灯安装,由襄阳区政府组织落实,陈国梁同志负责;其它城市维护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落实,刘鸿俊同志负责。
  (三)工作完成时限。上述各项工作自7月26日起启动,必须在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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