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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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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8号),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能
  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工作。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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