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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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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堂府发〔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增强我县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和支持金融业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金融业运行环境,着力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全县经济金融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全县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形成共建、共有、共保、共享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较好金融生态环境下的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
  (一)国家货币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县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协调,政务环境良好;
  (二)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渠道畅通,银企关系融洽;
  (三)社会征信体系健全,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四)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提高;
  (五)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逐步优化,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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