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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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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财综〔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津财综〔2006〕3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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