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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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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各直管单位,各有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做好重庆市经济委员会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重庆市经济委员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扎实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

 

  为适应加快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2010)》(发改法规(2006)1037号)、《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科工法(2006)409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06)11号)的要求,结合本系统特点,特制定重庆市经济委员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经济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促进工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增强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新局面,全面推动经委系统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工业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3.本系统法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本系统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的能力显著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领域有法可依;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做到公正、文明、严格执法;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及各项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本系统学校、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企业与校园内形成人人知法、学法、讲法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勇于实践,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是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重要基础,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培育其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促使其掌握国家的根本大法,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深入学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经委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深入学习与工业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投资管理、税收金融、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二是要认真学习有关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教育文化、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安全生产、资源利用、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征用、信访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三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四是要认真学习有关改革开放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掌握好利用外资、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如重要国际条约、世贸规则、国际惯例以及其它重要的国际经贸规则。五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国防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军品计量、军工保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结和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建设诚信政府和诚信单位。

  (二)求真务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1.认真宣传宪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与理论,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扬以爱国主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创新进取、甘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美德,促进企业、学校和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自觉守法学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好风尚。

  2.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投资管理、规划计划、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开展利用资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国有企业改制、治理乱收费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市场监管、信守合同、正当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单位”等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利用网络、墙报、刊物等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新模式,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开拓进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本系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1.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廉政监督等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加快立法步伐,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投资规划、经济运行、结构调整、能源发展、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信用监督、集体经济改革等方面的立法,努力改变工业经济工作部分法律缺位、法律法规不配套的状况。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考核评议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全面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建立法制、办公室、人事、机关党委等方面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

  (二)有的放矢,突出特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须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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