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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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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
日照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发布日期:2009年2月3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3日)废止。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
第32号
《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7月19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杨 军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失效日期:20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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