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交通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交通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06)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全省交通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全面打造“平安交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全省交通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全面提高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全省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省交通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轮训一遍。同时,依法开展对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对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