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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浦政办〔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政办〔200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 《浦江县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浦江县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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