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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长春农博会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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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长春农博会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9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接待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接待工作方案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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