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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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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巢政办〔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6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现提出我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
 
  (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今年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三次检查。第一次检查,主要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严厉查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对婴幼儿奶粉、儿童食品等实行重点监管;建立食品经营户档案,推行食品经营户四项自律制度。第二次检查,主要检查夏季食品和饮料安全。第三次检查,结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管白酒、月饼、节日礼品和消费品市场,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督网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食品销售网络建设。全面推广含山县、居巢区在乡镇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经验,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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