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苏州市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自”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质量兴市先进市为目标,大力实施质量振兴、以质取胜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昆山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到2007年底,把昆山创建成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 (三)分类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全面提高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产品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 (1)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 (2)实施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