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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郓城县部分企业违法用地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郓城县部分企业违法用地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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