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用2006年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分类管理,规范任务书填写内容,我委对2005年版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进行了修改。自即日起,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填写《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适用于一般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填写《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任务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1: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适用于一般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 密级: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专 项: 承 担 单 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组 织 部 门: 起 止 年 限: 年 月至 年 月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ΟΟ六年七月制 填 写 说 明 1、本任务书系重庆市科委为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而编制,甲方为重庆市科委,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2、本任务书一式六份,由重庆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重庆市科委三份,项目承担单位三份。 3、本任务书经重庆市科委审核批准后,作为项目计划执行和结题的依据。 4、项目组主要成员本人应在任务书上亲自签名以示同意合作。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未经重庆市科委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5、项目编号由重庆市科委统一填写。 6、项目密级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建议。 7、任务书统一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以项目立项申请书为依据。 二、项目提供成果的形式和内容 1、发表论文 篇; 2、申请或获权专利 项; 3、培养研究生 名; 4、其他 。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研究经费 万,在签约后一次拨付;乙方自筹或匹配经费 万。 四、项目主要研究人员
五、其他条款 1、甲方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任务书,所拨经费不得追回。 2、乙方因某种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任务书,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中止任务书的要求,甲方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中止任务的处理意见,甚至收回全部经费。 3、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经费超支,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申报成果、专利、发表论文时需注明由重庆市科委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资助项目字样(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Project of CQ CSTC")。乙方因实施本任务书项目而引起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并对科研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结题申请,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项目结题后,该任务书项目才能作为正式完成。 六、任务书签订各方 甲方:重庆市科委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