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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2006年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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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莱政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2006年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现将《莱州市2006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2006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现就2006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认识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在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至2005年底,我市仍有345个村庄、23.64万农村人口没有用上洁净、方便的饮用水,一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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