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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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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建安[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建安[2006]48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局、水务局)、房产局、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由大量的降水引发的洪涝、泥水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为预防、减少事故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切实做好我省汛期建设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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