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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等九单位《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4号)精神,切实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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