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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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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农田水利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为促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5)12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状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市坚持把农田水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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