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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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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障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做好成品油供应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东莞市境内出现的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适用本预案。
  1.3 本预案所称“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是指:由于运输受阻(包括台风影响油轮到达及陆上运输受阻等)、省外被截卸油、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油库设施遭受破坏、后续油源跟不上等原因,使柴油、汽油两种或其中一种油品的储备低于警界线下,造成全市大部分加油站的柴油、汽油两种或其中一种油品供应不足或断销的事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东莞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消防局、港务局、东莞海事局、中石化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简称中石化东莞公司)、中石油广东东莞销售分公司(简称中石油东莞公司)等单位的领导担任。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全市成品油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工作。
  (2)协调省市、市内各有关部门、驻莞各石油公司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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