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区管道燃气价格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商[2006]259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区管道燃气价格的批复
闽价商[2006]259号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煤气公司: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管道燃气价格的请示》(榕价商[2006]4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福州市城区管道燃气价格,现批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