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建建管(2006)第08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办法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6)第081号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建材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对《关于本市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018号)和《关于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备案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第066号)中的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办法进行了梳理和简化。简化后的备案办法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申报
  备案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聘用企业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完成后,打印《上海市建筑业企业聘用项目经理备案申请表》,按《建筑业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条件和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向工商注册地区(县)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备案部门)申请备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