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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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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府〔2006〕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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