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加强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加强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现就加强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目的和原则 开展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目的是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对象提供多层次、多形式、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切实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定点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