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评估分级的基础上对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分级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特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法(试行) 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全面稳步推进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小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