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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一届老年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一届老年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办提出的《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一届老年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十日

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一届老年节活动方案

  为庆祝我市第二十一届老年节,让全市老年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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