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秘[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马政秘[2006]3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现就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制。经过持续清理,《马鞍山市行政审批事项(全目录)》已经公布(见2006年5月27日马鞍山日报第二版和市政府网站)。凡没有列入“全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今后,市政府法制办要根据法律的立、改、废情况,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和行政体制改革步伐,每年公布一次市行政审批事项最新目录,作为全市行政审批的直接依据,以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