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交易团关于做好2006年秋季广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秋广交浙团(2006)006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交易团关于做好2006年秋季广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交易分团:

  今秋10月,广交会将迎来100届庆典。省外经贸厅十分重视第100届广交会的筹备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商务部近期召开的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本届广交会成功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备工作要早启动,早落实。鉴于百届广交会工作任务重,大会庆祝活动多的特点,为集中精力组织好百届各项工作,根据大会要求,本届团部的组展工作启动较往届早,组展工作通知已于6月28日下发各有关分团。在此再次重申:请各分团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团部统一部署,在大会召开前抓紧组织各参展人员学习《第100届广交会参展商手册》和团部制定的各项文件规定,要做到人人心中有数,自觉遵守展会各项纪律。二是严格按照大会规定时间(省公司分团8月6日前截止,市分团8月7日截止)做好参展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大会于8月10日关闭登记窗口。三是各参展单位务必充分认识筹备工作早启动、早落实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组展时间表抓好工作进度,做到早准备早落实。鉴于第一期筹展时间提前到10月7日-12日(13日零时封馆)的实际,抓紧落实筹展人员的住房。

  二、展位数量及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略有调整,请各分团抓紧核对并确认参展企业备案登记信息。根据大会通知,本届广交会的展位设置总体维持不变,为落实部领导关于展示广交会展品全貌的指示,本届广交会展区布局调整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琶洲新馆单独设立综合展区(位置在琶州展馆21号馆2层),由商务部安排除琶州展馆一期展区外所有展区范围内的“2005-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的部分企业参展。因此,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