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西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宁政[2006]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西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西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市各族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使残疾人事业与构建和谐西宁的目标相适应,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制定《西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一、“十五”计划纲要的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残疾人的事业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西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康复任务全面完成。 “十五”期间共对 2754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262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对64名肢残者进行了康复训练,假肢装配168例,矫形器167例,肢体矫治手术91例,完成用品用具供应2594件,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15名,脑瘫儿童训练34名,聋儿语训103名,培训聋儿家长69名。对903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并免费发放了价值1万余元的药品。 (二)特殊教育实现突破。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坚持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校(班)为骨干,职业教育、自学成才为补充的指导思想,使残疾人特殊教育在“九五”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形成了以聋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班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使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0 %以上。通过李嘉诚 “ 长江新里程 ” 和全国精神文明办 “ 扶残助残 ” 、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救助 448名残疾儿童入学,资助额为425800元,通过社会各界的爱心助学,使738名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得到救助,金额近20万元。协调 65名残疾考生被省内外高等院校录取。残疾人的整体文化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三)就业渠路逐步拓宽。 “十五”期间,我市累计对 4388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了农村实用技术和家电维修、电脑、玉雕等技术技能培训,其中盲人按摩人员培训达202人次,受训盲人在本市就业达60多名。通过实施分散按比例就业、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和鼓励个体就业三种形式,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498名。与此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0多万元。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建设规范化服务体系,投资近20万元,建成了西宁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扶贫解困成效明显。 全市各级政府将残疾扶贫工作纳入“十五”扶贫攻坚计划,采取政府扶贫、专项康复扶贫、项目辐射、帮包带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综合措施,给以高度重视。五年中,争取和投放国家专项康复扶贫款项 2347万元,以集中投放的形式,以小额信贷的方式,使8385名残疾人基本解决贫困,通过开展 “ 共享阳光 ?? 结对帮扶 ” 活动,使城镇 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得到有效扶持。3819名城镇特困残疾人被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有28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特困救助范围。争取72万元资金,为120户农村无房、危房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五)依法维权、消除障碍。 维护残疾人的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各级党政领导下,全市维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业务内容逐步确立,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等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进一步奠定了维权工作基础,实实在在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制定出台了《西宁市残疾人优惠办法》,成立了西宁市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示范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确定了 21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积极为残疾人开展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五年来共为567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涉案金额达111万元,残疾人诉案的结案率达到100%,依法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了信访工作的力度,对来信来访的案件进行了建档立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办结率达到95%以上,赢得了上访者的满意,未发生越级和集体上访案件。 (六)组织建设不断完善。 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充实了全市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确立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工作重点,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方针,加强了社区和乡(镇、街道)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了对企业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指导。成立了肢残人、聋哑人、盲人协会和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使各专门协会成为联系残联和各类残疾人的桥梁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