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7月28日,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氟化车间在试生产2,4-二氯氟苯过程中,氯化反应器突然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环爆炸,导致22人死亡,29人受伤,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上半年我市也曾发生几起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 目前正值高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期。为认真吸取盐城“7·28”特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7·28”爆炸事故的通报》(苏安办电(2006)5号)精神,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06)15号)及市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下发2006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徐安监(2006)29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