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认真贯彻《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