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69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宜春市实施《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法》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认真贯彻《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45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