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龙泉驿等7个区(市)县社区惠民药店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监分局: 社区惠民药店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开设试点以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建设,减轻我市城市低保对象的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拥护。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社区惠民药店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药监部门研究,决定在条件成熟的龙泉驿等7个区(市)县先期设立19家社区惠民药店,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区(市)县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药监分局要加强对社区惠民药店的日常监管,积极促进社区惠民药店的健康发展。同时,各社区惠民药店要全面履行承诺,确保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措施落到实处。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