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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征[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6]31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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