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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医疗服务工作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医疗服务工作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和各有关医疗机构:
  近日来,本市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医疗机构门急诊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的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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