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文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文广影视(2006)940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文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通知
(沪文广影视(2006)940号)
 
 
各区县文化(广)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
  为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网吧行业向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现就规范和发展网吧连锁经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评估的工作
  文化部于2003年4月起至今,共审批了12家全国性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我局审批了2家地区性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优化网吧市场结构、提升网吧行业规模、改变网吧行业形象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企业“七个统一”没有完全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