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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药监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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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药监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药监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全面整改、社会各界监督”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用药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为突破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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